清代 閩浙總督(兼福建巡撫)卞寶第題寫 [選魁 ] 官匾額
卞寶第(1824—1893),字頌臣,江蘇儀徵人。官居一品大員,他人生最為輝煌時以閩浙總督兼攝福建巡撫 、船政大臣、 福州將軍 、陸路提督、福建鹽政、福建學政,人稱“七印總督”,這在清朝歷史上是不多見的。
1684年(康熙23年),清政府設置台灣府,台灣正式納入清朝版圖,隸屬福建省。
1885年(光緒十一年),廢福建巡撫改設閩浙總督,並由總督統領閩浙臺三省份,時命設「臺灣巡撫」。劉銘傳被委任為第一任台灣巡撫(光緒11~17年)。
1887年,臺灣宣告正式建為行省,正名改稱為福建臺灣省,巡撫亦更名為福建臺灣巡撫,簡稱臺灣巡撫。
當時身為閩浙總督兼福建巡撫的卞寶第可說是台灣巡撫劉銘傳的直屬頂頭上司。
卞寶第
履歷:
職銜
任期
[刑部江西司主事](江西司主事)
咸豐5年-咸豐8年
實錄館校對官(實錄館校對)
咸豐6年-咸豐?年
刑部陝西司員外郎(陝西司員外郎)
咸豐8年-咸豐9年
刑部直隸司郎中(直隸司郎中)
咸豐9年-咸豐11年
浙江道監察御史
咸豐11年-[同治1年]
[湖南道監察御史](署)
咸豐11年-?
禮科給事中
同治1年
順天府府丞
同治1年-同治2年
稽查左翼覺羅學
同治1年-同治?年
順天府府尹
同治2年-同治5年
河南布政使
同治5年-同治6年
福建巡撫
同治6年-同治9年
兵部侍郎(坐銜)
同治?年-同治?年
右副都御史(坐銜)
同治?年-同治?年
湖南巡撫
光緒8年-光緒14年
湖廣總督(湖南巡撫署)
光緒9年-光緒11年
閩浙總督
光緒14年-光緒18年
福州將軍(閩浙總督署)
光緒14年-光緒15年
[船政大臣](兼管福建船政)
光緒16年-光緒17年
福建陸路提督(閩浙總督兼署)
光緒16年
1887年,臺灣宣告正式建為行省,正名改稱為福建臺灣省,巡撫亦更名為福建臺灣巡撫,簡稱臺灣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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